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商渠道企业付出相关原始数据有关事宜
2022-01-12 18:06:05
智的跨境人才网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渠道企业付出相关原始数据有关事宜的布告,布告指出,为进一步标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事务的监管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现将海关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渠道企业付出相关原始数据有关事宜布告如下: 一、参加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事务的跨境电商渠道企业应当向海关敞开付出相关原始数据,供海关验核。 二、上述敞开数据包含订单号、产品名称、买卖金额、币制、收款人相关信息、产品展现链接地址、付出买卖流水号、验核组织、买卖成功时刻以及海关以为必要的其他数据。 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一致版信息化体系原始数据实时获取计划详见附件。 本布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履行。 布告原文如下: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一致版信息化体系原始数据实时获取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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