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P2P服务平台业务流程是网络金融自主创新或是执行非法集资
2022-05-05 15:54:12
1月30日信息,今天早上,最高检察院带头会与最高法院、国家公安部今天宣布下发实施《有关申请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多个问题的建议》,在新闻发布上,最高检察院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室办公室主任缐杰表明,区别P2P服务平台业务流程是网络金融自主创新或是执行非法集资刑事犯罪的关键界线,取决于其能否具备非法集资的非法性特点。
《意见》确立审理案件部门评定非法性理应以我国商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做为根据,可以参照中央银行、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行政部门主管机构建立的部门规章或是国家相关商务管理的要求、方法、实施办法等行政法规的要求给予评定。
对于P2P网络借款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室办公室主任缐杰表明,现行标准部门规章或是行政规章均确立,P2P网络借款就是指个人和个体间根据网络平台建立的立即借款,P2P网络借贷平台仅给予数据交换平台、商谈、资信评级等咨询服务,不可开设资金池,不可放贷,不可非法集资,不得替代顾客保证保本保息,不可根据编造、夸大其词股权融资新项目盈利市场前景等方式欺诈借款方,不可从业线下推广营销推广。违背有关限制性要求,喊着P2P网络借贷平台幌子,执行非法集资主题活动,其个人行为具备非法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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