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已对团贷网因涉嫌不法消化吸收社会公众储蓄案提起公
2022-05-11 14:50:33
新闻记者获知,今日,广东东莞市公安局官博安全东莞市公布情况报告称,2019年3月27日,东莞市团贷网互联网技术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团贷网)实际控制人唐某、吴某积极向东莞市公安局自首。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利,东莞市公安局已对团贷网因涉嫌不法消化吸收社会公众储蓄案提起公诉,并依法对团贷网实际控制人唐某、吴某采用刑事强制措施。现阶段,案子已经依法查办中。
材料表明,团贷网于2012年正式启动,是一家致力于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服务项目的网络金融服务平台。据天眼查表明,团贷网经营行为主体法人代表为唐军,由北京市派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衍生)占股99.74%,而北京市衍生为唐军间接性国有独资控投。
公布数据表明,团贷网2016年3月得到宏商资产天使投资;此外,B轮2亿股权融资由九鼎投资领投,猿巨人项目投资、久奕投资和沈宁晨等期权激励;C轮3.75亿股权融资由宏商光与影领投1亿。
下列为通告全篇:
情况报告
2019年3月27日,东莞市团贷网互联网技术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团贷网)实际控制人唐某、吴某积极向东莞市公安局自首。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利,东莞市公安局已对团贷网因涉嫌不法消化吸收社会公众储蓄案提起公诉,并依法对团贷网实际控制人唐某、吴某采用刑事强制措施。现阶段,案子已经依法查办中。
东莞市公安局将依法增加查办幅度,加速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利。请投资人根据合情合理的方式反映情况和需求,紧密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证据调查工作中。案子工作进展将依法律程序流程适度发布。
投资人可根据下列方法开展备案:
方法一,到户口所在地或具体居所公安部门报警。
方法二,登陆国家公安部非法融资案子投资人信息内容备案服务平台(http://ecidcwc.mps.gov.cn/port/index)开展网上登记。
方法三,将报案材料邮递至东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团贷网重案组,并标明团贷网服务平台报案材料(收件地址:东莞市莞市区城南北路3号东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523008)。
项目统一热线电话:0769-22999850。
(东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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