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哪些企业可以适用
2022-05-16 13:55:00
您是否已经了解了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假如还有不懂的地方,那一定要看下面的内容。
定义:
“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制度。
是指允许非保税货物存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保税货物一起参与集散的监管制度。根据国内采购订单,最终确定货物的实际出口货物返回国内外。
要点:
适用于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
境内企业(以下简称境内企业)经营非保税仓储货物,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报海关批准。
适用适用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企业,应使用计算机仓储管理系统(WMS);应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信息辅助管理系统连接,并向海关提交能够满足监管要求的相关数据。
海关可以规定,海关可以对该地区企业与保税货物有关的货物和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进行检查。海关可以进出区域的非保税货物。
适用:
区内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经海关登记,且企业信用管理类别为一般信用及以上;
2.应使用计算机存储管理系统(WMS),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法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信息辅助管理系统连接,并向海关提交能够满足监管要求的相关数据;
3.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仓库标识和货物电子标识。非保税货物和保税货物可以货物和保税货物;
4.特殊地区海关主管认为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5.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簿和报表。
申请:
1.区内企业经营非保税仓储货物,需经管理委员会批准,向主管海关申请。
2.主管海关(以上海海关为例)应接受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按照状态分类监管模式申请仓储货物备案,并核实以下材料:
(1)管理委员会结果;
(2)《上海海关专项监管区域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业务备案表》;
(3)《仓储企业联网监管模式备案表》(复印件);
(4)仓库平面图包的仓库平面图;
(5)企业信用管理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
(6)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自收集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主管海关按要求进行现场检查。
改革效益:
1.通过改革,帮助试点企业有效扩大业务类型,提高增值服务能力,提高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促进与国内外市场更好的自由贸易试验。自试点改革以来,一些试点企业已经形成了大规模的发展,并借此机会建立了国际物流配送中心,逐渐呈现出扩展到生产和服务领域的趋势,增值内容较高。
2.2014年11月,上海海关率先启动“货物状态分类监管”业务模式试点。截至目前,上海海关已完成5批企业联合验收,“货物状态分类监管”业务试点企业增至35家。自上海自贸试验启动以来,国内货物进出区域共有1.4万张门票,价值3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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