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母子公司那样的关联公司开展出口退税,是不是可行?
2022-05-17 15:38:30
用母子公司那样的关联公司开展出口退税,是不是可行?可行是可行,但有风险性!
一般来讲,用以出口退税的,不建议应用关联公司,那样会所涉关联交易,即使标价有效,依然会有出入口偷逃税的行为,怎么讲?事实上是具有着右手进左手出的风险,一旦查证,便会被规定补交之前的税金,并被规定补交处罚。
税收能否退还做为核查的根据?
并不是,最先要确立,早期做出口退税核查及其中后期税务稽查的,是不一样单位的人,即使通过早期核查,后面稽查员评定存有偷逃税行为,或会引起各种的审批,必须出示许多材料来证明买卖的真实度和合理化,但并不是按要求给予材料就可以清除疑问,或是有可能造成退款不成功。
自然,也不能说非关联交易,但仍提议:做出口退税的内地企业和注册香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不必挑选同一种人或直系血亲。
那麼问题再次来了,假如要做合规管理或是是要发售,要做合拼销售业绩的企业,一定要有关系集团公司,这难道说不分歧吗?那样的状况应当如何处理呢?
实际上,这在于企业未来的规划和合理布局,假如仅仅是因为做出口退税,那麼提议不必与控股子公司协作,如果有发售方案,可以做关联公司,但都不强烈推荐做这类母子公司的强关系构架,可以应用兄弟公司。
可是这一关系构架也不是说100%就并没有风险性,仅仅说兄弟公司的关联性比母子公司要大很多,并且要想要做上市企业,这类企业更符合要求,业务流程链、资金链等各个领域全是合规管理的,企业数据信息也所有通过审计公司核查,材料数据信息更为详细合规管理。
现阶段取得成功股权融资或发售的跨境电商公司也是有运用集团公司系统软件内的关联公司开展出口退税,因而关键也是要保证业务流程真正、价格实惠、四流一致(合同书流、货品流、税票流)、报关单证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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