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注册公司规定及优点
2022-05-17 15:38:31
丹麦是全球经济高度发达的我国,有工作能力给予很多的社会保障制度,贫富悬殊并不大,人民生活水平很高。除此之外,丹麦或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创办会员国。
丹麦注册公司规定:
投资者/创始人:最少1人或法定代表人,能为外籍股东;
股东会:最少1名普通合伙人可以接纳外籍执行董事;
报名费: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APS)最少资产为50000克朗或7000欧,务必有及时金融机构证实(丹麦要求公司建立的照顾册资产为80000丹麦克朗)。
备案详细地址:丹麦的本地地址。
申请注册丹麦企业所需原材料:
1公司名字(英语)
2.备案详细地址。
3最少一名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或有效护照影印件(至少一名股东)
4.提供无犯罪证明证实,加盖指纹识别,须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盖公章;(己方给予试品)
5股东材料公正,户口所在地公证,丹麦驻中国使馆盖公章。
6备案资产金融机构及时证实。
7申请注册时长:企业注册证书在丹麦拿证时长较快,在该国注册公司标准较低,注册资金及时后3-5个工作中日就可以下资格证书。
优点:
1.地理环境。丹麦是欧洲大陆通向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花园和波罗的海国家的纯天然门户网。
2.丹麦有关国外所得的税收抵免要求:丹麦地区对住户的海外所得应缴税。可是,税收抵免在海外已经交税,标准是:
1)所得确系从海外得到的收益;
2)的确可以给予其缴税状况的直接证据;
3)在海外所交纳的税金事实上是对所得征缴的税。
在丹麦企业所得税法中,对海外所得应与中国所得一样,测算其应税所得。以后,对海外已具体交纳的税费给予免减。
3.丹麦的政治经济学自然环境比较稳定。
4.灵便稳定的人力资源市场和高品质的人力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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