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执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标准监管政策
2022-05-17 17:51:23
新政策说明,持续执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标准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产品不实行初次进口批准批文、申请注册或报备规定,而按本人自购入境物件监管。
这也是2年半至今,第三次增加缓冲期政策。在洋码头创办人兼CEO曾碧波来看,持续执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产品按本人自购物件监管的政策,进一步明确了买卖特性为本人自购选购,以物件的监管减少了传统式进口进出口贸易一些阶段上的行政部门堡垒。将来将有越多的国外高品质产品根据跨境电商进到到顾客手上。新政策还要求,政策应用领域再扩张到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性试点区示范点城市,释放出来一个清晰的数据信号,是国务院办公厅对2014年逐渐,长达四年的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工作方案的高度肯定。四年来,根据税收制度、中国海关、质量检测等各个方面的示范点实践活动,进一步明确了跨境电商进口电子商务产业链影响力。
与此同时,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发展趋势,在现阶段的15个城市基本上,将政策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张到北京等22个新开设的跨境电商综合性试点区城市,自2019年起实行。非示范点城市的直购进口业务流程可参照执行有关监管政策。
国家商务部将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在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创新发展,探寻社会主义民主自由贸易港的基本建设,进一步削减外国投资实施细则。在推动加工制造业和服务行业销售市场对外开放、再次提高进出口贸易投資自由经济方便化水准、促进更高层次的知识产权等层面先行先试,勤奋产生大量优质的可副本可营销推广工作经验,促进产生更高端的开放型经济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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