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amazon要与罗德岛共享商家信息内容?
2022-05-24 12:02:57
年以前,很多第三商家接到amazon的通告,将在2018年2月15日以前与罗德岛税务共享第三方商家信息内容。此通告引起了很多商家动乱,令人想到1月份amazon曾发布相近的通告,即amazon将与密苏里州税收政府共享商家信息内容。
但此次好像有一些不一样。
这也是商家得到的通告:
为什么amazon要与罗德岛共享商家信息内容?
2017年,罗德岛州根据并实行了"通告和汇报"的市场销售企业所得税法。一些州有如此的法律法规,这种法律法规从技术上并不是企业所得税法,反而是"汇报法"。
在罗德岛州的通告和汇报法中,在罗德岛州并没有征缴罗德岛消费税的经营者务必通告顾客,客户在选购商品时要缴税。每一年在罗德岛州市场销售超出10万美元或超出200笔买卖的商家也必须向罗德岛税局汇报客户资料。
amazon做为市場的一部分也一样受限于法律法规,在罗德岛州,amazon被称作零售服务提供商,因此必须保证下面信息内容:
• 每一年给予征缴罗德岛州消费税的零售商的名字/详细地址明细;
• 每一年给予一份零售商的名册/详细地址明细,即使并没有征缴罗德岛州的消费税,但仍应用amazon的服务项目。
总而言之,amazon与罗德岛州共享资源第三方供应商信息内容是因为要遵循罗德岛州的通告和汇报法律法规不可而为此。
亚马逊平台该怎么做?
依据罗德岛州法律法规,市场销售超出10万美元或超出200笔买卖的商家必须:
申请注册、上缴消费税;或是
• 在平台上发布通知;
• 选购时通告顾客(结账通告);
• 选购后48小時内通告顾客(48钟头通告);
• 每一年1月31日前向顾客推送100美金以上的本年度通告;
• 每一年2月15日前给予通告规定获得考虑的本年度证实。
实际数据可以在罗德岛税务局网站上查询。
因此大家必须查验从2017年起在该州的市场销售状况,以明确是不是有超出100,000元的销售总额或超出200笔买卖给该州的顾客。假如看到有这二种状况,可能被规定遵循罗德岛州对于全部非搜集零售商的标准,或是申请注册罗德岛消费税许可证书并逐渐征缴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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